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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价局透露 物业费将申报涨价

2008-6-14 14:10:50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赵亚兰    
核心提示:会上,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铭军说,目前市物价局的重点工作就是配合兰州市法制办尽快修改并提交市政府出台《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认真调研物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结合物价合理上涨因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物价局审定。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在西站曦华源小区举行的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现场观摩会上了解到,兰州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1.725元/平方米,对于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单位,业主有权利对其进行“罢免”。

5万平方米小区招标选物业

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需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5万平方米以下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另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今后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送达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业主从大会上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维修资金要强制缴纳2000年以前开发的商品房,多数没有归集维修资金。今后,兰州市对新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和所有权证书时,就要归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兰州市房管局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8年2月1日以前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求各开发企业在今年10月底前统一存入兰州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所在小区业主的监督。要求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有权不交“钥匙”。

物业费标准可能进行调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兰州市物价局管理收费核定的物业企业约350家,从业人员2万人,管理面积4000万平方米,收费约4亿元,实行物业管理小区面积能约占全市住宅面积的一半。部分物业企业粗放经营服务不到位,业主与物业关系不时出现紧张,有关物业收费的举报量占兰州市价格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案件量的1/3左右。

会上,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铭军说,目前市物价局的重点工作就是配合兰州市法制办尽快修改并提交市政府出台《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认真调研物业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结合物价合理上涨因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报省物价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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