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楼张姓业主反映小区垃圾箱房周边有杂物堆放;刘姓业主反映7号楼门厅灯光昏暗,夜晚行走看不见台阶……整改情况:垃圾箱房杂物已清理;7号楼门厅灯泡损坏已更换……”在上海闸北某小区管理处,放着这样一本《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检查、督查记录簿》。小区经理在记录簿上,记得密密麻麻。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有关人士介绍,从今年4月以来,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实行了新的“四查制度”。“全上海每个小区,都发了这样的记录簿。6月份,我们已经进行了第一轮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接下去,结合新民晚报‘夏令热线’的报道,市房地局物业处还将进行第二轮专项检查……”
所谓“四查”制度,指的是小区经理日查、企业双周查、房地办事处每月督察、区房地局每月抽查。目前,申城小区物业服务要过四道关——
小区经理日查制度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要求,全市近10000名小区经理每天都要到自己管辖的小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整改;
物业服务企业双周检查制度
即物业服务企业每两周组织人员,对所承接的项目的服务状况及小区经理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记录簿中予以记载并提出整改要求;
房地办事处(房地所)每月督查制度
房地办事处(房地所)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的要求,每月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服务现状进行一次检查,并听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限期整改,并录入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小区经理考核计分的依据;
区(县)房地局建立每月抽查制度
各区(县)房地局组织力量,每月对房地办事处(管理所)的督查情况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经理的整改情况抽查。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有关人士介绍,对小区经理实行严格的计分管理制度,将与小区经理的“饭碗”挂钩,并与企业资质的升降、物业管理招投标关联,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抓好日常服务、规范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