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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业委会成员今后有望拿工资

拟建业委会有偿工作机制

2008-6-27 10:15:14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姜丽钧    
核心提示:“本市8400多个住宅小区中,先后有6114个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其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10%。”在递交给上海市政协的提案中,屠海鸣指出,“不作为”行为导致业委会形同虚设。

 
业委会选举中的公开唱票

在许多小区里,业主委员会成员往往不是退休老人,就是兼职的业主,很难有足够的专业经验或时间处理业委会事务。为此,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递交提案,建议实行业委会成员专业化,可以考虑实行有偿工作机制。

前天(6月25日),在上海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上海市房地局答复表示,将通过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引导业主采用。

“本市8400多个住宅小区中,先后有6114个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其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10%。”在递交给上海市政协的提案中,屠海鸣指出,“不作为”行为导致业委会形同虚设。

屠海鸣分析,业委会成员都是义务工作,绝大部分都是兼职的,在目前激励和监督机制尚未完善、自律机制尚未形成的情况下,是否尽心尽职尽责取决于业委会成员自身的责任心和素质,而这也成为业委会不作为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提案中,屠海鸣建议,政府可以明文规定业委会成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面积,制定相应酬金标准并由业主分摊。在业委会专业化组建上,他建议可通过聘请“物业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师担任这一角色具有很大的可行性。”

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前天,上海市房地局负责人表示,对于实行业委会成员专业化和建立有偿工作机制等建议,将通过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引导业主采用。

目前,在长宁区新华街道等社区,已经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指导和帮助业主组建业委会和日常运作,“这一经验将在面上积极推广。”

目前,房地部门已拟订完成《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将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运作等细节问题,拟在年内定稿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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