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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怡禾枫景小区选聘物业一波三折

2008-7-9 12:29:18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胡雁冰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怡禾枫景小区在选聘物业过程中,因种种原因选出了两家物业公司,都宣称自己是小区合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因此引发了部分居民拒交物业费,物业停水催交物业费等许多本不该出现的麻烦。

通过市场竞争选聘物业公司,是促使物业公司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的有效措施。但石家庄市怡禾枫景小区在选聘物业过程中,却因种种原因选出了两家物业公司,都宣称自己是小区合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因此引发了部分居民拒交物业费,物业停水催交物业费等许多本不该出现的麻烦。

选聘物业的初衷是好的,但一件为业主们谋福利的好事,为何却逐渐走到这样尴尬的境地?近日,记者到怡禾枫景小区对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街道办事处领导各方进行了调查采访。     

怡禾枫景小区选聘物业过程回顾     

2008年2月,鉴于小区同恒辉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业委会在向130户业主问卷调查后(其中100户同意选聘物业,小区共190户业主),开始了为小区选聘物业的工作。2月22日,小区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恒辉物业公司即将重新选聘物业,也欢迎恒辉物业公司参与竞聘。

3月4日,恒辉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贴出通知,提出按照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即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才是业主,而业委会中相当多的委员并不符合这一条件,所以业委会成员的身份不合法,另外选聘物业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所以物业对此不予承认。

随后业委会内部也出现了不同意见,部分业委会委员和物业将一些业委会成员不是业主,且招聘物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等问题反映到了石家庄市桥西区仓红社区居委会和东里街道办事处。

4月19日,仓红社区居委会公布了小区业委会业主资格核实结果,核实原业委会13名成员中有4人符合业主身份(后又增加2人,共6人组成了新的业委会),而业委会主任杨志新、委员齐玉坤不具有业主身份,并要求他们将业委会公章等资料移交。

6月26日,原小区业委会主任杨志新、委员齐玉坤等人仍召集部分业主举行了物业选聘会。盛华物业公司在投票中胜出,与小区原业委会签订了合同。

6月27日,新的业委会通知恒辉物业公司,要求其在经合法合规的业主大会招聘物业公司订立新合同之前,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义务。

至今,盛华物业与恒辉物业分别得到了小区原业委会和新业委会的授权,都宣称自己是小区合法的物业管理公司。    

新旧业委会各说各的理     

在仓红社区居委会对业委会成员核实资格后,原13名成员的业委会只有6人符合业主身份,这些人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成了小区新的业主委员会。但被取消资格的业委会部分成员对此却有些“不服气”。

“刚好在业委会提出重新选聘物业之后,恒辉物业就抛出了‘非房屋所有权人不能行使业主权利’这一论调,很显然这是为干扰选聘物业而采取的‘鸡蛋挑骨头’之举。”业委会主任杨志新说,《物业管理条例》上虽然规定了“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但《物业管理条例》注释本上同时也规定,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业主的授权可以在业主大会上行使业主的权利,视同业主本人行使权利。”他还表示,虽然有些业委会成员不是房产证上所写的房屋所有权人,但他们与房屋所有权人也都是父子、姐妹等至亲关系。他们就住在小区里,比房产证上所写的“业主”对小区事务更有发言权。

而新的业委会主任赵世雄、副主任杨胜利则表示,毕竟选聘物业是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大事,《物业管理条例》上规定,选聘物业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来决定。如果只是少部分人就决定解聘、选聘物业这样的大事,当然难以服众,小区也因此产生了矛盾和分歧。

街道办事处田副主任和新业委会成员意见基本一致。他表示,其实街道办事处也是支持小区通过市场选聘物业的,但这项工作应该按程序进行,即由全体业主大会来决定新的物业公司,原业委会成员作为居民也可以参与发表意见。     

小区准备重新召开业主大会     

怡禾枫景小区内不少居民认为,如果可以重新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决定业委会成员人选和选聘物业等与业主们息息相关的事务,则肯定会得到全体业主的支持和信服。

记者在小区内走访中了解到,无论是原业委会、新业委会还是街道办事处,都对小区目前的情况表示担忧,并表示支持小区按程序进行选聘物业工作。目前,小区新的业委会即将对小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为召开业主大会做准备。

已被阅读 次  责任编辑: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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