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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龙山庄老物业拒不搬迁 法院强制执行

2008-9-10 11:56:48    来源:新京报    作者:林阿珍    
核心提示:按照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公告,法院于今年6月19日作出判决,终止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撤出小区管理现场。但由于九龙山庄物管中心未在判决生效期内履行,九龙山庄业委会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九龙山庄原物业保安把办公室内的物品搬上三轮车 王嘉宁摄

9月9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大兴法院执行庭监督下,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的保安撤离九龙山庄小区,意味着该物业管理中心在该小区内长达12年的管理结束。同时,九龙山庄小区业主聘请的保安和物业公司顺利接手了小区区域以及锅炉房、液化气站、供水厂、配电室、停车库等。

老物业收拾物品离开

9日,被执行人北京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9时之前仍拒绝撤离九龙山庄小区物业管理现场,大兴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撤离。

在法院执行庭庭长、法警、大兴公安分局民警、西红门镇政府、北京市小区办、水务局等近百名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的保安收拾自己的物品,卷起床铺,离开保安岗位。

但在小区西南门,一名身穿深绿色保安服的九龙山庄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的保安仍躺在门外,拒绝执行撤离。法警只好从窗户跳进,最后该名保安携带自己的物品离开。

对于居住在九龙山庄水厂和液化气站的老物业员工23户,法院限期他们30日内搬出。

判决生效期内拒绝离开

九龙山庄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撤离的同时,小区业主聘请的保安和物业公司接手了小区区域以及锅炉房、液化气站、供水厂、配电室、停车库等。一些小区业主已迫不及待地在公告栏里贴出这个“好消息”。

按照大兴区法院公告,法院于今年6月19日作出判决,终止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撤出小区管理现场。但由于九龙山庄物管中心未在判决生效期内履行,九龙山庄业委会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背景资料

九龙山庄小区1997年建成后,一直由开发商指定的九龙山庄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物业服务。2006年4月业委会成立后,调查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幼儿园变私宅一事,要求物管中心交出账目,但遭拒绝。

2007年业委会招标了新物业,要求物管中心撤离被拒绝。此后,小区内发生多起伤人事件。业委会主任杨兆瑞遭3名不明身份男子持械袭击,左腿膝盖骨粉碎性骨折,右小腿骨折。

对此,业委会认为物管中心无法保障小区安全,上诉要求其撤离

已被阅读 次  责任编辑: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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