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就是我们家的墙,漏水又掉皮,屋里都没法住人了。 ”近日,记者走访了大连市星海湾街道星云街17-3-601住户。在该住户毛祥源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了一面严重发霉、掉皮的墙体,其中有些位置已经露出了红色的砖块。“我们家是1996年搬迁来的。”毛祥源一家拥有该房的使用权,每年向物业公司交付相应的租金。搬到这里的第二年,毛祥源就发现墙面有发霉、漏水的情况。近几年来,墙面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轻轻一碰,墙皮就哗哗地往下掉。”毛祥源无奈地摇摇头:“这个屋子本来是儿子住的,但是因为潮气太大,现在他和我们老两口挤在一个房间了。”据毛祥源介绍,因为墙面漏水,冬天都要开窗放风,夏天则会招来许多小虫子,一家人深受其扰。“而过年过节有朋友来家里时,我都弄个帘子把墙面挡起来,怕大伙看了笑话。”而挡在此处的窗帘不到两年就要更换一次,因为墙面太潮了,窗帘没用多久就烂掉了。
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毛祥源得出一个结论:是墙外面的砖脱落造成内墙受潮掉皮的。为此,毛祥源多次向其所属的物业公司寻求解决,但物业均以“该房为‘托管房’”而拒绝维修。毛祥源只得联系几家维修公司,“对方说近期会派人来查看。”
当记者问及所属物业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时,毛祥源则显得有些犹豫:“我不能把他们公司的名称曝光,以免得罪他们。这房子总归还得指望他们给我解决。”
今年60岁的毛祥源已退休,无力购买新房,而面对自费维修需要支付的金额,毛祥源同样感到很吃力。“我儿子今年32岁了,和对象处了好几年,本来打算把这个房子装修一下准备结婚,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是不可能了。”说到此处,毛祥源深深地叹了口气。
随后,记者咨询了义务担当社区法律顾问的辽宁泛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初洪军。初洪军律师表示:此类问题属该楼房的产权单位管辖范围之内。一般情况下,产权单位会授权物业公司替其收租和代管,所以物业公司具有维修的义务和责任。户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维修或是自行寻找维修公司,而由物业公司报销相关费用。如果物业公司拒绝管理,户主最终可以上诉到法院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