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物业管理师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时事 >> 正文

新疆:习惯低收费 物业费突涨居民难承受

2008-9-25 11:07:22    来源:亚心网    作者:马永平    
核心提示:物业公司频频撤离小区,在昌吉,越来越多的老小区面临着“断奶”。一方面是享受惯了低廉收费的小区居民,一方面是不堪承受负债经营的物业管理方。作为政府管理部门,也难以继续家长的包揽做派。有人说,老小区的物业管理需经历一次次的阵痛,方能走入良性管理中。

因物业缴费纠纷撤离新疆昌吉市昌建花园小区的天方物业公司在政府的调解下又暂回小区管理了,但公司同时决意涨价,按每月每平方米4角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这在习惯每个月只交15元管理费的居民中引起轩然大波。

物业公司频频撤离小区,在昌吉,越来越多的老小区面临着“断奶”。一方面是享受惯了低廉收费的小区居民,一方面是不堪承受负债经营的物业管理方。作为政府管理部门,也难以继续家长的包揽做派。有人说,老小区的物业管理需经历一次次的阵痛,方能走入良性管理中。

事件冲突: 物业费涨价 业主炸了窝

9月22日,记者来到昌建花园小区。一进大门口就看到小区公示栏里贴满了天方物业公司的公告。首先是物业费要在10月起涨价的《告知书》,里面提到,经过核算,目前小区服务成本在每平方米0.462元,考虑到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拟定从10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0.4元收费,若9月30日前不能与业委会签订按面积收费的服务合同,他们将放弃对昌建花园的物业服务。随后附着大量的成本核算情况。

涨价公告一贴出来就引来了居民的强烈不满。8号楼住户王先生说,他家房子是92平方米,原来每月交15元,现在得交37元,这样的价格他接受不了。

住在21号楼的张大爷说,闹了这么多次,看来涨价势在必行,但服务质量不提高,他不能接受。“要交这么高的物业费,至少得说清业主能享受什么样的服务。服务好了,住户们自然愿意多掏钱。”张大爷说。

此次和昌建花园小区一样涨价的还有蓝天嘉苑小区。记者随后到该小区了解,他们从7月份就已经开始改为按面积收费,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3元。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大部分住户都没有交物业费。

矛盾焦点: 收费标准低 物业难维系

据了解,此次是长期以来老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的一个缩影。从2006年起,各老小区就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水电费无人代缴、物业公司入不敷出纷纷放弃经营、不少小区楼道电费没人交等。这些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目前执行的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太低。

小区居民们不满意物业服务,希望先得到优质服务后再付费,而物业公司却认为没有钱,就无法进入良性循环的运作。

天方物业公司蒋经理说,老小区面临着占地和绿化面积大、出口大门多、基础设施薄弱等一系列问题,这相应地增大了物业公司管理难度,提高了管理费用。这样先天不足的小区更需要后天的大力投入管理。然而住户们习惯了15元的标准,不肯涨价,企业一直处在负债经营的境况下。

从2004年物业按面积收费的规定出台后,物业公司多次提出涨价都被业主拒绝。现在,他们已无法支撑下去,决心不再妥协。

据记者了解,昌吉市所有的物业公司都在亏损经营已经是业内公认的事实。在昌吉州建设局和昌吉市房管局多次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会议中,也多次提出物业公司发展举步维艰的问题。去年7月,昌吉州建设局出台了物业费按面积收费的标准,并开始对小区进行等级评定,但后来被相继出台的《物权法》所否定,政府再也不能干预提价定价,要业主自行协商。

管理部门: 观念不改变 阵痛难消失

新疆昌吉州建设局相关人员说,因为老小区大多是经适房和一些破产企业家属楼,住户经济收入有限,无法实现涨价。从去年开始,老小区物业公司纷纷撤离,一年内共有4家物业公司放弃了7个小区的经营。

“只要业主观念不改变,老小区的物业管理的阵痛就难以消失。”面对众多老小区将面临无人管理的状况,昌吉市房管局房屋监察科张科长这样认为。

他说,经过多年政府管理,市场经济和相应的法规制度逐步出台,他们再也不能像“家长”一样,以行政方式让物业公司妥协。

“要让业主和物业公司自己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让业委会代行管理责任。只有当业主们尝过阵痛的滋味,管理部门才能逐步将物业管理推入到一个良性管理和发展中。”张科长说。

已被阅读 次  责任编辑:孟敏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图说物管

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人物报道

更多

企业风采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