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泰物业成功接管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物业服务项目
经过3个多月的协商与准备,2012年2月17日,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项目的承接检验工作也于当日开始。
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位于长春市净月大街与金城街交汇处,2007年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交付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办公教学会务服务、餐饮服务、客房服务、设备设施管理等。
2012年2月17日上午10时,签约双方在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副院长王卫星同志主持仪式。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曾天同志携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韩宇董事长、冯秀杰总经理、张君副总经理及部分管理人员出席签字仪式。王彩花副院长、冯秀杰总经理分别代表双方法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上签字,曾天院长、韩宇董事长代表签约双方讲话。
曾天院长讲话指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自建院以来,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促进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服务检察工作为宗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为促进检察素质的整体提升而工作。然而,长期的实践使我们深深的感到仅有先进的培训理念和现代的培训手段,不足以保障学员的科学发展。没有一个标准的、规范的后勤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难以满足发展的和谐性和次序性的内在要求。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与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是学院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是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在全国打造吉林品牌的需要。相信通过双方的努力都能够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高度统一,都能够创造出新的辉煌和更大的业绩。
启泰物业韩宇董事长说: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是一个综合性管理项目,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要求很高。启泰物业本着服务员工、服务学员的管理思想,为项目详细制定了管理方案。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我们还将根据院方和学员的需求,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内容,不断提高员工、学员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新的项目对启泰物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但是,我们对未来满怀信心,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定会为院方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物业服务项目的成功承接,是启泰物业集团品牌化、专业化发展的阶段性成果,他将为集团公司继续进行市场拓展累积经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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